第二十二章 惊讶众人 (第2/2页)
赵公子一听,顿时来了兴致,在人群中扫了两眼,随手指了一个正站在崔云帆身边的年轻人:“就他吧,周公子。”
周公子脸上的伤还没好全,青紫未消,正要摆手推辞,温临渊一个眼神过去,他乖乖站到了王菱歌和刘茹雪前方十步远的地方,背对着她们,面朝书院大门,一动不动。
刘茹雪已经命婢女取来了笔墨纸砚,一方端砚,数管狼毫,颜料碟子摆了整整齐齐。她执笔在手,背脊挺得笔直,眼角扫了王菱歌一眼,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。
并州城里谁不知道,刘茹雪的画是出了名的。她三岁执笔,五岁能画花鸟,十岁便给刘家老太太画过祝寿图,连晋阳书院的先生都夸她“落笔有神,假以时日必成大器”。
她今日用的还是自己最拿手的工笔人像技法,光颜料就带了十二色,誓要让王菱歌当众出丑。
王菱歌没理她。她从春桃的布袋里取出炭条和宣纸,将宣纸在木板上摊平,又撕了半块馒头在旁边备用,那是在家练画时用来擦出高光的,虽然不及现代橡皮好用,但聊胜于无。
“开始。”温临渊开口。
赵公子清了清嗓子,仔细端详着周公子的背影,开始描述:“此人天庭饱满,但左眉尾处有一颗小痣,不大,要凑近才能看见。鼻梁倒是挺直,可惜左脸颊肿了半边,青里透紫,像是被人打的。”
围观人群中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。周公子背对着众人,脖子都红了。
“眼睛细长,单眼皮,眼下有一片乌青。嘴唇偏薄,嘴角还破了一块,结了暗红色的痂。下巴尖,脸型偏长,但肿了之后看着倒圆润了不少。发上束着灰蓝的儒巾,左边巾角卷起来了。”
王菱歌的炭条在纸上快速游走。她先勾轮廓,再定三庭五眼的位置,然后从眉眼开始刻画。素描人像是她的强项,前世她学过七年美术,速写、素描、水彩都拿得出手。穿越过来之后,这个技能一直没用武之地,因为没人认可炭笔画,都说黑乎乎的“不上台面”。今天她偏要画给他们看看,要知道现代刑侦可都是素描画像。
刘茹雪那边行笔如风,线条工细流畅,不多时,一个清瘦书生的形象已跃然纸上。
王菱歌的炭笔画初具雏形。
过了快一炷香的时间。
刘茹雪先停了笔。她放下狼毫,退后一步,自己端详了片刻,满意地点点头,瞥了一眼还在弯腰画的王菱歌轻蔑的笑了一声。
王菱歌在最后一息完成了嘴角那道结痂的暗部。
两张画并排摆在一张长案上。
刘茹雪画的眉眼清秀,脸型圆润,颊上晕染着淡淡的红润,嘴角平整,整个画面干净秀雅,单看画工确属上乘。
王菱歌画的是炭笔素描,只有黑白灰。但整个人像活生生从纸上凸出来的。
围观的学子们伸长了脖子,看看画,又看看前面的周公子,又看看画,再看看人。
有人小声说了一句:“……怎么这么像?”
赵公子凑到两幅画前左看右看,挠了挠头,指着王菱歌的画说:“这可不就是现在的周兄吗?”
王菱歌小心翼翼走到温临渊面前,仰起头看着他,眼睛亮得惊人。
“怎么样?”
温临渊从袖中取出一方帕子,替她擦去鼻尖上的黑灰:“你赢了。”
卫修晏看了一眼腻歪的两人,摇着扇子走上前,清了清嗓子宣布:“本公子裁定的结果,王菱歌胜。”
刘茹雪恨恨地瞪了王菱歌一眼,转身推开婢女跑了。
这人咋输不起?王菱歌撇撇嘴。
崔云帆站在远处看着王菱歌,难道他以前错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