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部队聚餐,明夏掌勺 (第2/2页)
“没事,我去,做个饭也没什么难的。”
“媳妇,不要为了我,为难自己,咱们不想去就不去。”
明夏并没有觉得为难,做饭自己喜欢,做一个人也是做,做一群人也是做。
明夏休息一晚上,好了很多,一早来到食堂准备。
食堂里,所有炊事员就位,就等着大厨的到来。
明夏到食堂才知道,这次不是做五六十号人的伙食,他们团有将近两百个人,她一个人带着十几个炊事员,要做两百个人的饭,明夏头都大了。
“东西都准备好了吗?”明夏担心会弄砸了,但现在也只能硬上。
明夏指挥人开始切五花肉,将排骨剁成小块,再把肘子猪蹄子烀上,肥肠昨天他们已经收拾干净,卤完猪蹄子,再卤肥肠。
厨房外几口大锅同时工作,整个厨房干得热火朝天。
明夏做了最拿手的红烧肉,红烧肉肥而不腻,软糯香甜,一口下去回味无穷,配上土豆,土豆吸满了红烧肉的汤汁,咬上一口,带着满满的肉香,配上一碗大米饭,神仙都不换。
明夏又做了一道东北名菜,排骨炖豆角,软烂的排骨配上豆角,也是最完美的搭档。
肥肠炒辣椒,是明夏的拿手绝技,卤完的肥肠,经过爆炒,配上辣椒的辣味,盛上一勺,盖在米饭上,绝对也是最完美的搭档。
三道菜出锅,其他人已经忍不住咽口水。
明夏又指挥人把卤好的猪蹄子,肘子捞出来,切盘。
下午时士兵们送来好几桶小龙虾,是他们领导吩咐他们去抓的。
“嫂子,都洗好了,你放心,绝对干净。”
明夏看时间不够了,赶紧指挥人切蒜,切辣椒,自己把龙虾过油。
一顿忙活,终于在晚上把菜做好了。
晚上士兵们一个个高兴地过来打菜,看到满盆的红烧肉,别提多高兴了。
“嫂子,听说你过来做饭,我中午都没吃多少,就等着你做的菜。”
明夏盛了一勺红烧肉放在餐盘里:“喜欢吃就多吃点。”
“谢谢嫂子。”
谢长征到食堂时,明夏已经快打完饭,累得满头大汗,谢长征心疼地抱住她。
“辛苦你了,媳妇。”
“不辛苦,赶紧吃饭吧。”
士兵们在食堂吃,领导们在食堂包间吃。
菜上齐后,领导并没有动筷,他们之前来过,也知道李师傅的手艺,他们对李师傅的评价是,能吃。
可这一次却不一样,每道菜都有食欲,香味弥漫在整个房间。
“领导快尝尝,明夏的厨艺很好。”孙建国将红烧肉转到领导面前。
徐正国尝了一口,眼睛一亮:“这个厨师做的不错,比老李好多了,听名字应该是位女厨师。”
“不是厨师,是家属院军嫂,老李受伤了,她顶替一天。”
徐正国又尝了肥肠,以前他从不吃,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没有好厨师做好这道菜。
“老孙,你是挖到宝贝了,就这手艺,比京市饭店做的都好,要不是军嫂,我都想聘请她去我家做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