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不信也没办法 (第1/2页)
两天后。
铜锣湾,至尊影视公司的办公区里铺着一层浅灰色的地毯,踩上去没什么声响。
方玉儿推门进了赵烈的办公室,熟门熟路地往他腿上一坐。
这半年下来两个人之间早就没什么隔阂了,她甚至当着他的面换过衣服也不觉得有什么。
“烈哥,上次我说的那个扩秘书团的事,最后来面试的有一个条件挺不错的,我带进来给你看看?”
赵烈手里转着一支笔,目光落在她脸上:“你眼光我信,带进来吧。”
赵烈的产业越铺越开,方玉儿一个人忙不过来,早就提议要多招几个人组个秘书团专门替他打理杂事。
赵烈点了头,可前前后后来面试了不少人,他一个都没留。
方玉儿私下吐槽过,烈哥这哪是在选秘书,分明是在选港姐。
他自己也说得直白!
可以稍微差一点,但得养眼,身段也得出挑,不然成天搁旁边晃着,影响心情。
今天来的这个,年纪轻,皮肤白,笑起来甜甜的,应该能入他的眼。
“确实不错?”赵烈问。
“确定,十八岁,长得好,是你喜欢的那种。”
“带进来。”
“好。”方玉儿从他腿上滑下来,高跟鞋踩着一连串的嗒嗒声出去了,没多久领着一个女生又转了回来。
“这是老板,自我介绍一下。”方玉儿在旁边提了一句。
那女生落落大方地往前站了一步,目光直直地迎着赵烈:“老板好,我叫孙颖莎,十八岁,高中刚毕业,没有工作经验。”
“方秘书给你开的多少薪水?”
“试用三千,转正五千。”
赵烈靠在椅背上打量着她,脑子里转的却是另一件事!
他一眼就认出了这张脸,《新警察故事》里的警花阿莎。
只不过原剧情里阿莎三十多岁,已经是个老手了。
往前推十几年,时间线上正好对得上。
也就是说,十八岁的孙颖莎极有可能是刚从女警校出来的。
甚至还没毕业就被某个长官塞到了他身边。那个长官是黄志诚的可能性很大。
“少了。”赵烈说了一句。
“少了?”孙颖莎没反应过来,眨了眨眼睛。月薪五千,在香港已经比百分之九十八的上班族都高了。
“试用三万,转正五万。”
孙颖莎那两排睫毛扑闪了好几下,脸上的表情变得有点复杂。
五万一个月,一年就是六十万,比黄警司的收入还多出一倍。
她脑子里飞快地盘算起来!要是每个月拿这么多钱,那还当什么警察?
不如一直给赵烈当秘书算了。
做一年能买房,做两年能买车,做三年就能满世界去转。
可转念一想,天底下没有白拿的钱,赵烈要是动了别的念头怎么办……
“穿丝袜上班,算特殊要求吗?”
“不算啊。公司里那些女白领不都穿着丝袜嘛。”孙颖莎摇头。要是就这么一个条件,她完全能接受。
“你过关了,随时可以来上班。”
赵烈的算盘很简单!拿钱砸。一个刚从警校出来的小女生,就算有什么信念,在这么厚一沓钞票面前也很难不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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