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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昆明的雨

第67章 昆明的雨 (第1/2页)

写在校报副刊‘春笋’上的文章,不用那么多的隐喻与苦难。
  
  李默文也不想描写苦难,因为他认为文字带给人的是力量,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,不想再传递给读者。
  
  随身图书馆在李默文开始思考的时候,自动运转起来,无数的书籍纷飞而至,在他的眼面前展开页面,大量的资料飞越而过。
  
  堪比自动阅读。
  
  李默文仔细的搜索。
  
  经过一番查找。
  
  李默文将参照的文章确定为《昆明的雨》,这一篇文章是汪曾祺在八十年代发表的一篇文章,与这个时代相差不多,主要灵感来自于他去昆明滇池有感而发。
  
  李默文很喜欢他的那一句“缅桂花即白兰花,BJ叫作“把儿兰”(这个名字真不好听)”
  
  因为他也觉得把儿兰不好听。
  
  文章中特别是关于菌子的描写很多,很传神,足够深刻。
  
  让人记忆犹新。
  
  其中所描写的画面与故事,与李默文在云省的知青生活极为相似,只需要修改一部分时代背景,改变一部分生活细节方面的描述,就能够化用成为自己的文章。
  
  相比于现在的伤痕文学描述的历史之痛,在各种景物上附加大量的隐喻。
  
  昆明的雨这篇散文更像是对生活的感悟总结,描绘的是昆明的地域风情,简单的自然风景与人文故事,写出了昆明人的市井生活方式,显得格外新奇。
  
  大致的思索片刻。
  
  李默文便开始动笔,轻轻的翻开信纸,拿起一旁的钢笔,试探了一下笔墨是否顺畅。
  
  放久了。
  
  墨干了。
  
  稍微挤了一下墨胆,这才重新弄好。
  
  当墨迹自然书写出来。
  
  他就在纸上落下了这篇散文的第一句话。
  
  “阮学文要我给他写一篇文章,要有昆明的特点,我想的时候,画了一幅画……”
  
  散文,抄起来很简单。
  
  李默文大致的改了一些细节,增加了部分昭通地区的风俗,将昆明的一些特色,完整的展露出来,描绘出了一番独属于昆明的雨季景色。
  
  没有一点儿苦难,尽可能的表露出了昆明的人文风景。
  
  约莫一个多小时的时间。
  
  他就写完了全文。
  
  没有了那首个人风格比较明显的诗句。
  
  最后一句话停留在昆明端午离家的习俗之上。
  
  采青松,护远行。
  
  自此别离,难再相见。
  
  停笔。
  
  李默文从回忆之中缓过神来。
  
  目光怔怔的看着远处。
  
  脑海中浮现在云省乡下的那一年,很苦,但却很充实。
  
  每一天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劳作。
  
  手磨破皮了,也得咬牙接着干。
  
  只有到了端午雨季前后,才稍微轻松一点儿。
  
  他静静等待墨迹干透之后,再将稿子拿起来,打量了几眼。
  
  “写的真好,昆明真有那么美吗?那些菌子真那么好吃?鸡枞,长什么样啊?竟然比得上黄焖鸡!?”
  
  曾思琪瞪大了眼睛,在一旁一脸惊讶的看着李默文。
  
  这时候的首都人虽然长在皇城根下,但也是个土包子,没见过也没有吃过鸡枞菌。
  
  在李默文动笔的时候,她就注意到,出于好奇,坐在了李默文的身边侧头观摩起来。
  
  看着普通的文字在李默文的手上组成了一幅又一幅异域的美景,令她惊叹不已,整个大脑都沉浸在了与首都完全不同的奇妙美景之中。
  
  “天气常如二三月,花枝不断四时春。”
  
  “这是明朝状元杨慎曾写过一首诗,其中这一句很切合昆明的环境。”
  
  “很美,古时将其称之春城!这篇文中写出的美景,不足十之一二。”
  
  李默文看向她,笑着点了点头。
  
  “真好”
  
  “好想去看看。”
  
  曾思琪满眼放光的说道,完全没有了先前那副羞涩。
  
  李默文笑了,“十分欢迎。”
  
  他察觉到了女孩靠近的心思,保持着安全的距离。
  
  曾思琪闻言,开始小声的讲述自己选择新闻系的理由,通过聊天拉近关系。
  
  她喜欢美景,非常羡慕单位里面的那些记者岗位的人。
  
 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在高考之后,选择了新闻系。
  
  就是为了能够在工作的时候,成为一名专职记者,到处旅游。
  
  李默文静静的听着,没有什么其他的表示,注意力却放在了鼠疫的翻译工作上面,尽快将稿子赶出来,换成钱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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